原创 健身房以“入最准一肖一码100%中奖中股”忽悠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退费吗?
一健身房以“入股”忽悠消费者
法官称双方签订的协议属服务合同而非入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周倩)刘女士去健身房购买私教健身课程,健身房称可成为门店“微股东”“事业合伙人”,除享有健身课程外,还享受多项增值权益。在刘女士花费11万余元高价购买500多节课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刘女士要求退款被拒绝,遂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这起案件。
2021年9月至11月,刘女士在名为“A”(A公司旗下品牌)健身房门店推销下签订会员增值服务协议,陆续购买“微股东—燃脂课”96节并支付1.1万余元,购买“事业合伙人—超级课”456节并支付10万元,与其签订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服务协议中除了对门店“微股东”如何获得利润回馈做了详细规定外,还约定,“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公司法中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企业法中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不享有股权/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
刘女士仅上了一节健身课,也未收到门店的利润回馈。几个月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解散,只能去十公里外的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刘女士将A、B两家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退还剩余课程费用。A公司主张增值服务协议系与B公司签订,与其无关。B公司主张刘女士支付的是“入股款”,不享有退费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双方签订的会员增值服务协议内容,该份协议本质依然是购买健身课程的服务合同,而非入股行为。该案中,原健身房已经关店解散,去远在十公里外的同公司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属于变更履行地址和方式,使得刘女士就近线下上课的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刘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因此法院判决,A、B公司共同退还刘女士剩余课程费用。
中新经纬2月28日电 据香港媒体《星岛日报》消息,新一份《财政预算案》28日发表,据悉,楼市“辣招”将全面撤销,包括取消买家印花税(BSD)、新住宅印花税(NRSD)及额外印花税(SSD)。此外,《预算案》亦会宣布增加烟草税,是连续两年调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对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工作约谈,共同研究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并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
二是要拓宽合作领域。中日经济利益深度融合,产业链供应链密切相连,近年来双方在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医疗康养等领域开展了很好的合作,在科技创新、第三方市场合作等方面合作潜力巨大。着眼未来,中日两国都面临数字转型、绿色转型等共同挑战,需要解决人口减少和老龄化带来的共性问题。从大趋势看,中日经贸合作将继续从垂直分工向水平分工加速演变,双方优势互补将激发更大乘数效应。希望日方与时俱进,同中方共同创新、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