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20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国家金融监管总局20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印发的《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经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关于修订〈《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服务贸易协议〉的协议二》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取消了港澳银行内地分行不得开办银行卡业务的限制。
为做好落实,此次《通知》对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相关事项进行明确,适用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对象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具体包括:对中国境外公民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公民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含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为压实银行主体责任,《通知》要求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应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制度建设、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并要求管理行统筹负责内地银行卡业务的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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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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