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上演“冬日温情”,新疆为野生动物过冬撑今晚新闻联播起“保护伞”
寒冷冬季,野生动物面临严酷的生存挑战,有的缺少食物,有的受伤被困。新疆各地纷纷伸出援手,用爱心为野生动物过冬撑起“保护伞”。
入冬以来,托里县甘家湖林区被厚厚的积雪覆盖,平日在林区嬉戏的盘羊、鹅喉羚等野生动物出现觅食困难。为帮助动物们度过寒冬,1月12日,托里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携带苜蓿、玉米,前往林区野生动物出现频率高的区域进行投放。
“这是托里县入冬以来第1次给野生动物投放饲草料,在三个区域同时进行,累计投放苜蓿3000公斤、玉米800公斤。”托里县自然资源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罗晓燕说。
为保障野生动物安全过冬,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各县市实际情况配发了价值5万余元的苜蓿、玉米、药品等物资,各地加大管护巡查力度,对生病受伤的野生动物进行收容,最大程度减少极寒天气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
1月14日,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巩留分局在恰西管护所林区为野生动物投放饲草,将“口粮”送至野生动物家门口。
“今年的雪比较大,野生动物从山顶跑到牧区周边觅食。为保证野生动物的正常生存,我们投入大量饲草料让野生动物安全过冬。” 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巩留分局恰西管护所所长丁明才说。
1月14日,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巩留分局向林区投放饲草料,确保野生动物安全越冬。新疆天山西部国有林管理局供图
巩留分局在辖区4个所站80多个点位投放饲草料,通过一周投放一次,三天巡视一次,确保野生动物安全过冬。同时,完善巡护救助体系,每一片山林都有专业人员守护,让每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除了提供“口粮”外,新疆各地还向受困、受伤的野生动物实施救护,帮助它们在寒冷冬季脱困、疗伤,重返大自然。
近日,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人员发现一只天鹅被长时间困在结冰湖面。管护人员将虚弱的大天鹅解救出来并带回室内,为它补充玉米粒等营养物质。目前大天鹅身体已慢慢恢复,待完全康复后,将放归野外。
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被困的大天鹅得到救助。玛纳斯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沙湾市公安局博尔通古派出所民警接到游客报警,在一处桥洞旁,发现一只狐狸幼崽。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四个月大的狐狸幼崽带回派出所,联系专业人员展开救护。狐狸幼崽被送到动物医院进行拍片检查和治疗,康复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大自然。
近年来,新疆加强野生动物及栖息地保护力度,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受到庇护。目前,新疆建立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28个,占全区总面积的10.8%,为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撑起了“保护伞”。乌鲁木齐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喀什地区、哈密市、克拉玛依市等地(州、市)相继建成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全区野生动物救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基本形成。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曹华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行业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的通行规定,并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这些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等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设置有主辅路的只准在辅路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对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纠正、处罚。
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并拟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条例》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规定公共门厅、楼梯间、电梯轿厢,以及用于居住、办公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蓄电池停放、放置或者充电。违规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蓄电池,且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二次至第六次集体学习的时间分别是在2023年2月3日、3月28日、4月25日、7月14日、8月28日,聚焦的主题分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