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精选二四六天天资料行政检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李成林出生于1968年3月,吉林大安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二、问: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担忧房地产行业风险。日本曾经历泡沫经济破灭,有些人认为中国可能成为“第二个日本”。您怎么看待目前中国的经济状况?
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表示,“总的看,我国发展面临的机遇大于挑战,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条件不断聚集增多,要增强战胜困难、继续前进的信心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