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香港最准最快资料免费行
中新网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朱晓颖 钟升)22日,《江苏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
22日下午,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强调个人、组织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因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或者义务获取的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予以销毁。
王万军介绍,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条例》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网络数据等活动,不得对用户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完)
我注意到日本国内有观点称中国可能会重蹈日本当年“泡沫经济”的覆辙,比较流行的是“资产负债表衰退论”,认为日本“泡沫经济”破灭,房地产等资产价格下跌,导致企业、家庭资产负债表迅速恶化,大量资金用于还债,抑制了需求增长。在资产负债表修复后,又因少子老龄化、产业外迁、投资不足、劳动生产率下降等因素导致日本经济长期低迷。
检查中,信长星强调,“汲取教训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排查整治不能满足于发通知、贴告示,不能只看做了哪些工作,更要看还有哪些工作没有做、不到位。”
吴江浩:你所提到的相关人员是因为在华搞间谍活动,违反中国法律而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需要强调的是,只要在中国从事正常商务和交流活动,不非法染指和获取涉密信息,就不会有任何问题。一些媒体渲染在中国出去散个步、跟朋友喝个咖啡、旅行拍个照都会被拘押,这完全不符合事实。近年来,在华日本公民类似的案件屡有发生,其中不少人曾长期投身中日交流合作,并在两国社会有一定影响力,我们不希望这些人被唆使在华从事违法活动,他们在自身领域可发挥的作用远大于获取所谓“情报”。总而言之,中方将继续大力倡导和支持两国民间交流与合作,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个别人的违法行为与正常的交流合作完全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针对在华间谍活动,中方将继续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