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竟有商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年澳门 今晚开货节促销活动应当明明白白
优惠规则不清晰 一些商品以次充好缺斤少两
年货节促销活动应当明明白白
本报记者 孙天骄
“辛辛苦苦凑满减,结果还不如直接买价格划算。”近日,山东青岛的李女士在某电商平台年货节期间,精心挑选了多件心仪的商品,只为了能凑够平台满200元减30元和满800元减60元的两项优惠。为此,她仔细比对价格,计算着怎样搭配才能达到最优的满减标准。
当她准备结算时,却发现实际支付金额比预期高出许多。仔细查看后才发现,部分商品竟然不参与满减活动。更让她不满的是,平台对于哪些商品参与、哪些不参与并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只在一些不起眼的小字条款里有所提及,普通消费者很难注意到。“感觉自己被套路了,时间浪费了,优惠还没享受到。”李女士无奈地说。
年关将至,各大电商平台纷纷推出年货节,满屏的促销信息吸引消费者纷纷下单。《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在这场购物盛宴背后,诸多问题浮出水面,如优惠规则不清晰、商品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购物体验。
优惠细则模糊不清
不少消费者被套路
在年货节的促销活动中,满减优惠是各大电商平台吸引消费者的常用手段。但看似诱人的满减活动,计算规则却让不少消费者抱怨“不清晰”“被套路”。
山西太原的林先生在年货节期间打算购买一些家居用品。恰逢某电商平台推出满300元减50元等满减活动,看起来十分诱人。林先生精心挑选了4件商品,总价刚好超过600元,满心期待能享受100元的减免。然而,结算时却发现优惠并未生效。
林先生咨询客服后得知,这4件商品虽然都在参加满减活动的商品范围内,但由于其中两件商品属于同一品牌的“特殊系列”,平台规定同一品牌特殊系列商品不能与其他商品组合凑满减。
可在商品详情页和活动规则说明中,林先生都没有找到任何关于此类组合限制的提示。他咨询客服却被告知,“以付款时优惠为准,或者可以为您推荐其他参与优惠的商品”。
在热闹的年货节期间,山东徐女士承担了为公司采购一批春节礼品的任务。经过一番挑选,她在某电商平台一品牌旗舰店选中规格为5.7升两桶的花生油。按照活动规则,徐女士先付了定金,之后尾款参加满减活动,顺利完成付款。她一共下了5个订单,每个订单金额为339.6元,总计1697.9元。
还没等收到货,徐女士就发现了问题。她再次查看产品时,发现价格变了——从339.6元降至306元,只是赠品少了一瓶酱油(店内标价13元)。
“我之前按照年货节活动买的东西,现在还没收到货呢,怎么就降价了,这也太不合理了。”徐女士向客服提出保价申请,希望能把差价退还,但客服解释称价格有变化是因为平台当下有临时补贴,“和我们商家没有关系,所以没办法给您办理保价”。
作为公司的采购员,为了避免在商品优惠价格问题上落人口舌,徐女士还需要对此事写一个简单的汇报上报给领导说明情况。她用“无妄之灾”形容这次经历:“这明明都是年货节的活动,平台不是宣称付定金的活动是最优惠的吗?现在我货还没到手,就出来什么临时补贴,价格更低还不能退差价,这平台机制是不是有问题?”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任超认为,电商平台优惠规则不清晰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在开展促销活动时,负有对活动规则进行全面、准确、充分告知的义务,告知方式应当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和便于理解,不得未经告知随意变更规则,或制定限制、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规则,否则消费者可以主张相关规则无效。
“平台的优惠活动应该规则清晰透明。”任超说,2024年12月27日,上海市委网信办向相关平台下发《算法治理专项行动企业自查问题清单》,包括“电商购物、生活服务类平台未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公示优惠促销规则,如适用范围、参与条件、特定限制等”。电商平台应完善商品和服务促销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
临时涨价搞假促销
活动成了反向优惠
“年货节买东西咋一点儿不便宜?”不久前,广东汕头的陈女士趁着年货节平台搞促销,在网上为自己选购了几件新衣。下单时,她为了凑平台的每满200元减30元优惠,在同一家店铺下单了3件衣服,总计2000元出头。
几天后,收到衣服,她试穿觉得其中一件绿色的羽绒服外套尺码不太合适,于是申请退货。这时她发现年货节限时优惠活动已结束,如果直接下单衣服,竟然要比那时凑满减的价格还要便宜。
“我凑满减衣服到手860元左右,现在直接下单只需要830元左右,年货节活动怎么还成了反向优惠了?”陈女士查看其他两件衣服发现,价格同样要比活动期间低一些。她向客服质疑“是不是有先涨价再参与活动的行为”“能不能保价,以最低价格为准退差价”,客服却称“以活动价格为主,不参与保价,亲亲可以退货后重拍哦”。
“马上快递都停运了,我怎么退货重拍?”陈女士气愤不已,她向平台投诉,目前仍在等待处理。
广东广州的吴女士也有相似经历。她告诉记者,某电商平台一品牌旗舰店销售的开心果,她年货节前加进购物车时原价为39.9元。随着年货节的临近,这款开心果突然下架。几天后,重新上架的同款同克重开心果价格飙升至84.9元,价格几乎翻倍。
“之前一直买这家的开心果,没想到快过年了,价格涨这么多,太坑人了。”吴女士说。
任超指出,若商家明码标价并且有充分理由的,比如春节期间人力等价格成本提升,则属于正常的涨价行为。若商家在相关的经营成本和供求关系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趁着节点突然价格翻倍,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根据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如果商家在年货促销期间,先以低价吸引消费者,随后突然下架商品并重新上架大幅涨价,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任超认为,电商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卖家临时涨价等行为组织自查,杜绝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例如,可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进行监测和提醒。如果平台发现商家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如警告、下架商品等。
货不对板缺斤少两
以次充好质量堪忧
在网购年货的过程中,一些消费者还遭遇了货不对板的情况。
消费者王女士投诉称,其在某电商平台的一家生鲜店铺购买了5斤3J的智利进口车厘子。收到包裹后,她发现车厘子没有标签,一称重只有4.4斤,而且每个车厘子的实际大小也达不到3J标准。
“大过年的,本想让家人吃点好的,结果买到这样的车厘子,太糟心了。”王女士无奈地说。
天津市民谢先生在网购年货时遭遇了“文字游戏”——他在某直播间下单一箱礼盒装丹麦曲奇饼干,当时直播间主播一直强调“一盒顶原包装两盒”,且下单时商品详情页和商品种类一栏都显示重量1.3kg(原包装产品一盒660g左右),所以谢先生认为到手应该是两盒标准的曲奇。
拿到手后谢先生傻眼了,礼盒包装里只有一小盒曲奇饼干,显示净含量663g。他找客服询问“怎么前后重量能差出一盒正品的量”,客服称当时下单的商品重量显示的是“毛重”,包括包装等其他重量在内,实际的曲奇饼干只有一盒。“但直播间主播和商品详情页并没有明确区分毛重净重,我目前准备向平台投诉维权。”
“收到一堆坏果,结果商家嘲讽我花钱少只能买质量差的。”老家在江西赣州某县城的侯先生近日在网上给父亲买了一堆年货,在“××食品旗舰店”买的2.5kg黑瓜子,收货后多半瓜子是软的,还带着苦味,有不少是空壳。
侯先生向店铺客服提出退款,对方拒绝退款并回复称,他下单的瓜子是1.5a品质,价格便宜,是2a3a质量批次里挑选后剩下的瓜子,“若要求品质可以拍3a的”。
侯先生气愤不已,向平台申请介入,但平台以证据不足为由,建议侯先生选择退货退款。“最后只是对方承担退货的运费,我和我爸平白落一肚子气。”
在任超看来,网络商家缺斤少两的行为,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构成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甚至可能因涉及食品安全而侵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任超说,上述商家在商品说明页面、订单详情页面对商品重量、数量的描述,属于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购买食品时,食品的重量、品质标准是影响购买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上述商家在商品首页及名称中标明的重量、品质标准,与实际不符,构成虚假宣传。
任超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大促期间的促销活动。针对贴牌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此外,监管部门应与电商平台建立联动机制,快速响应消费者的投诉举报。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芯指出,电商平台应对商家及其销售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商家销售行为规则,尤其是平台统一组织的促销行为,应当确保交易透明,以显著方式公布促销规则等信息,并有效利用技术手段,记录平台发生的交易行为,严格查控商家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平台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根据平台规则予以惩处,并配合监管部门执法及消费者维权。(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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