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四部门: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 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今晚新闻联播
中新网1月24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车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分为6个部分,共21条。
《指导意见》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车维修使用成本,包括推动降低维修成本、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用车习惯、推进数据跨行业共享、探索建立保险车型风险分级制度等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创新优化新能源车险供给,提出引导建立高赔付风险分担机制、稳妥优化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优化商业车险基准费率等举措。
《指导意见》要求,提升新能源车险经营管理水平,包括推动经营提质增效、加强精细化管理、主动顺应智能驾驶趋势、探索风险减量服务创新和开展安全性经济性研究。
《指导意见》明确,加强新能源车险监管,要求提升理赔服务质效、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费率回溯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指导意见》的发布是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推出的一揽子政策举措。《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市场规律,探索改革创新,促进新能源车险业务降本增效,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车险保障需求。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单位推动各项举措落地实施,推进新能源车险供需两侧改革,完善车险保障服务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
一些美西方媒体一看到中国安全官员访问缅甸,就下意识地对相关安全合作进行西方式“脑补”。他们有的戴着意识形态眼镜,暗示缅甸仍是国际社会中的“异类”,对中缅在安全上“走近”十分警惕;有的则联系缅北最近的战乱形势,将中国描述成试图干预,甚至操纵缅甸内政的一个强权。不得不说,这些想象都是高度西方化的,它们反映出来的是美西方政治精英头脑中的安全观,而与实际情况大相径庭。
在曾刚看来,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可能进一步为地方政策松绑,各地根据自己情况进一步创新调控政策,为整个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撑。(完)
8月份至今,市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市交通委、市城市管理委、市园林绿化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组织行业单位,有序推进购置合规车辆、办理车辆注册登记、开展驾驶员培训、申领驾驶证等工作。截至10月底,民生服务行业有驾车需求人员已全员考取驾驶证。据介绍,《行业通告》规定,已取得“京C”号牌的行业电动三轮车11月1日起可上路行驶,这与《管理通告》规定的“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存在2个月的“并存期”,这是为了保证行业违规用车梯次退出,民生服务不受影响。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行业单位提早全部置换合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