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江苏首部数据领域基础性法规将于黄大仙救世今年4月1日起施行
中新网南京1月22日电 (记者 朱晓颖 钟升)22日,《江苏省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江苏省首部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
22日下午,在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王万军介绍,《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强调个人、组织收集数据,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因依法履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职责或者义务获取的个人信息相关数据,只能用于突发事件应对,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予以销毁。
王万军介绍,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条例》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不得利用网络数据、算法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用户在平台上产生的网络数据等活动,不得对用户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完)
22。示范推行人才改革政策。支持自贸试验区率先落实编制岗位、科研经费、人才评价、激励保障等人才改革政策。推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探索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分配形式,鼓励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高层次人才积极性。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化人才管理制度,更好促进人才流动。支持国有企业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事业单位在职和退休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按规定在自贸试验区兼职兼薪、按劳取酬,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按规定到自贸试验区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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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明政治纪律,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防范化解政治隐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